發布日期:2014-04-22
上期發〔2014〕62號
各會員單位、指定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指定交割倉庫:
2014年勞動節臨近,根據我所休市安排的公告,5月1日至3日為節假日休市。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對勞動節前后部分品種交易保證金比例和漲跌幅度限制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4月29日未出現單邊市,當日收盤結算時起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漲跌幅度限制調整如下:
鋁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5%調整為6%,漲跌幅度限制由4%調整為5%;
鋅、鉛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6%調整為7%,漲跌幅度限制由4%調整為5%;
銅、黃金、天膠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7%調整為8%,漲跌幅度限制由5%調整為6%;
白銀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8%調整為9%,漲跌幅度限制由6%調整為7%。
如遇上述交易保證金比例、漲跌幅度限制與現行規則規定的交易保證金比例、漲跌幅度限制不同時,則按兩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執行。
螺紋鋼、熱軋卷板、瀝青、線材、燃料油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漲跌幅度限制仍按現行規則執行。
二、2014年5月5日恢復交易后,自第一個未出現漲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盤結算時起,上述品種期貨各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漲跌幅度限制恢復至原有水平。關于交易保證金和漲跌停板的其他各項規定按《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執行。
三、請各會員單位及時落實相關合約持倉限額、自然人持倉和整倍數調整、交割準備等事項。FU1405合約的最后交易日為4月30日,交割日為5月5日至9日。會員單位應充分了解客戶的交割意向,提前檢查用于合約交割倉單的有效期限,做好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申報和開具工作,切實防范交割風險。
請各會員單位做好風險防范工作,根據投資者的持倉及風險情況適當提高保證金的收取比例,嚴格投資者的出入金管理,提醒投資者謹慎運作,理性投資,節日期間做好技術系統的維護和網絡安全工作,請相關指定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和指定交割倉庫做好安全工作,維護市場平穩運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貨交易所
2014年4月22日
2014年4月22日